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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01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4030次'时间: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015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辉代表: 您提出对于继续改造永陵镇夏园村水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新宾县永陵镇夏园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建设排水渠2.1公里,灌溉渠道6.96公里,田间路5.23公里,土地平整21.72公顷,涵洞8个,蓄水井1座。2015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给夏园村修建田间作业路9000米、过路涵11座。 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就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由于机构改革县农业农村局目前只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高标项目不允许重复建设项目区,因此无法安排资金继续改造永陵镇夏园村水渠。不过我们会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其他项目资金,尽快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负责人: 贺树新 二〇一九年七月月 叁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