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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于安装道路卡口减速摄像头的建议》(01号)答复
浏览:3671次'时间:2019年10月17日
2019年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于安装道路卡口减速摄像头的建议》(01号)答复 赵春来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安装道路卡口减速摄像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关注! 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大队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因某些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木通线厂201)为省级公路,按照相关要求村镇限速为40公里/小时,并且需要省局、市支队的批准方能建设,并且保证两处固定卡口距离间隔为20公里。因喀山卡口到岔路子村未达到20公里,未达到上诉要求,所以建议路政等相关部门在此处安装减速标志、减速带等相关提示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总之,我们交警大队会通过加强管理,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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