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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信息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十一”消费警示 快来看看
作者:杨奎利来源:抚顺新闻网浏览:8885次'时间:2019年9月28日
“十一”黄金周将至,旅游、聚餐、购物等市场将变得火热。为使广大消费者假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玩得舒心,度过一个快乐、美好的节日,9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文明、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提示消费者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物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标签,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 其次提示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信用等级评价高的餐馆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慎食或不生食海(水)产物等易过敏食品;慎食四季豆(豆角)、野生蘑菇等易中毒的食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同时,市场监管局提醒大家,在进食后如出现恶心、呕吐、发热、腹泻、头晕、无力等症状,除应尽就医外,注意保存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并拨打举报电话“12315”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