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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8〕31号    成文日期:2023-3-6 10:32:53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8〕31号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抚委办发〔2015〕7号),设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县卫生计生局),挂新宾满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爱卫办)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相关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的相关职责。

(叁)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

3.加强中医药综合管理和规划,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

4.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与促进等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促进与文化、旅游、优育、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5.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叁)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评估与调查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公司标准备案的宣传贯彻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指导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辽宁省药品增补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九)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十)组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叁)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叁、人员编制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兼任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一般干部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人员编制结构情况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四、其他事项

(一)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定全县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公司标准备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县卫计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计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四)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叁同时”的审核审查及验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用人单位(煤矿、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部分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煤矿、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部分除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煤矿、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部分除外)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煤矿除外)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


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项目

 

 

机构

规格

 

人 员 编 制 结 构

 

 

备注

 

干部编制

 

工勤人员

领导

职数

 

一般

干部

 

合计

 

19

7

 

2

 

部门领导

 

5

5

 

 

 

纪委书记

 

1

1

 

 

 

工会主席

 

1

1

 

 

 

工作人员

 

12

 

10

2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

印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于印发《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将县卫生局的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市“叁定”规定优化调整工作安排,县编办经与县卫生计生局充分沟通,确定县卫生计生局的“叁定”规定

叁、《文件》主要内容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相关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的相关职责。

(叁)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

3.加强中医药综合管理和规划,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

4.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与促进等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促进与文化、旅游、优育、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5.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叁)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评估与调查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公司标准备案的宣传贯彻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指导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辽宁省药品增补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九)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十)组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叁)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叁、人员编制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兼任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一般干部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人员编制结构情况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员编制核定表》。


 

解读单位:县委编办

解 读 人:徐亮

联系电话:5508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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