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7〕44号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七年七月五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结合我县林地管理和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生态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基本方针,加强全县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林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查清我县林地现状,查处一批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震慑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依法收回被侵占的林地,全面恢复植被,规范林地管理秩序。
叁、整治重点
1.重点查处采矿、采石、采砂、建筑工程施工破坏林地行为。
2.严厉查处毁林种植人参、中药材非法开垦林地行为。
3.集中整治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非法开垦林地行为。
4.全面清查并恢复被破坏林地植被,收回林地使用权。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现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处理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
组 长:谷凤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富岩 林业局局长
夏国栋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戴荣波 绩效办主任
成 员:贾元宏 林业局副局长
王大名 青山保护局局长
富艳臣 林业局工程师
王树国 林业局副局长
马建林 林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实施中的日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贾元宏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杜 永 森林公安局局长
付志强 森林公安局政委
王 尧 青山保护局副局长
孙万吉 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
何庆斌 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股长
邓宝库 林业局生态办主任
王立明 林业局监测中心主任
办公室电话:55026872
办公室邮箱:xblyj2012@163.com
五、行动步骤
行动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林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对毁林种参、毁林开荒、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到村屯、沟岔、林班、小班及嫌疑人,认真摸底填写调查统计表,确保无遗漏。乡镇由护林员、林业站长、主管乡镇长逐级签字确认;国有林场摸底排查工作由国管站组织开展,由护林员、主管场长、场长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国管站上报。务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四份表格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日至9月15日)
非法采矿等占用林地、非法开垦林地种植人参违法犯罪案件,由森林公安查处。由林政股负责提供林地征占审批相关材料;生态办负责对护林员存在失职行为进行处理;监测中心负责出具林地破坏程度、面积、地类技术鉴定;对处罚执行中拒不恢复林地植被的,由青山局组织指导案发乡镇、林场代为恢复;乡镇负责提供案件基础情况,并配合案件调查。
涉及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行为由乡镇依法查处,由森林公安派出所协助乡镇对毁林案件调查处理,由地方公安派出所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查处。森林公安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破坏林地行为要依法严惩;对涉案的各类建设项目,正在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未补办林地征占手续前,一律不得继续施工。
各乡镇要依据《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对毁林开荒地块予以平毁,限期恢复植被,限期收回被开垦林地。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于9月15日前将打击处理情况报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
(叁)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林地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林地保护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专项行动方案和部署落实情况于6月25 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真正把专项行动精神传达到广大群众中去,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森林公安要对非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同时在黄金时段通过字幕滚动播出专项行动宣传标语,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叁)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监察局、林业局、绩效办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乡镇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对非法占用林地宣传落实不到位、清查工作瞒报、漏报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对非法占用林地泛滥、管理失控的乡镇,领导小组将对该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乡镇要加强对林业站和护林员队伍管理,发挥护林员作用,明确护林员职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护林员要坚决予以辞退,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县绩效办要把整治林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绩效考核范围。
(四)强化监管、巩固成果
要落实林地监管责任制,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清查整治后,乡镇、林场要指派专人对收回的林地进行监管,发现继续非法破坏林地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案,依法从重打击。切实达到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目的。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五)加强沟通,反馈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信息、典型案件和行动成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附件:1.非法采矿、建筑施工破坏林地情况排查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非法开垦种植人参、中药材等情况排查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非法开垦种植农作物(小开荒)情况排查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4.已处罚未恢复植被情况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