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7〕66号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
在全县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减少和防止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1.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单位和场所。主要包括化肥厂、弹药库、炸药厂、火药厂、鞭炮厂、鞭炮库、石油库、加油站、煤层气液化气站(库)等。
2.煤炭、电力、通讯行业。主要包括煤矿、炭厂、洗煤厂、煤站、电厂、变电站(所)、城乡用户变压器、通信机房、基站、中转站等场所和设备。
3.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防静电措施、防直击雷和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4.车站、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宾馆、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
5.各类高层建(构)筑物。包括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重点工程。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安装防雷设施的场所和设备。
二、检查内容
1.依照国家有关防雷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设施的各类建(构)筑物、通信网络系统、电力设施、易燃易爆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装了防雷装置。
2.各防雷装置产权单位是否建立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制度,开展日常维护工作,确保防雷装置无安全隐患。
3.各防雷装置产权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委托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4.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设施是否按照防雷检测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叁、检查时间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由负责监管上述各类场所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县政府职能部门统计场所信息,建立目录库(包括场所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组织各场所开展自查,将目录库及《机关事业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1)报县气象局(2017月10月31日前)。
第二阶段,县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按照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附件2)对相关场所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2017年11月15日前)。
第叁阶段,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将自查、检查总结报县气象局。县气象局总结全县防雷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将相关总结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2017年11月30日前)。
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防雷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雷灾事故发生。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017年10月9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