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 “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
排查取缔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6〕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 “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 “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抚顺市‘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方案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6]8号),做好我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与取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6年底前,坚决取缔关闭“十小”公司。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公司,着力保障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1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我县于6月30日前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排查取缔“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工作方案,并经县政府同意,由县人民政府与县环保局共同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
(二) 摸底清查阶段(2016年6月30日至7月10日)
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于7月10日前对全县15个乡镇逐一排查,发现县域内有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公司,逐一建立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类别、产能、产量等内容的台帐。
(三) 统一取缔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9月30日)
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对排查结果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制定“十小”公司淘汰名单,对名单中的公司下达关闭令,坚决做到不纵容、不放过。
(四)事后督查阶段(2016年10月1日以后)
为确保该工作的长久性,以新宾满族自治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自行加强巡查排查工作,防止取缔公司死灰复燃,并于年底向社会公开取缔结果。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宾满族自治县“十小”污染水环境公司排查取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晁先华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丛 洋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姜振和 县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李 莉 县环保局审批室主任
王海峰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
钱 隆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
聂远朋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