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3〕31号
对于公布2012年度新宾满族自治县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经年终考评,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优秀单位(7个):新宾镇人民政府、永陵镇人民政府、红升乡人民政府、红庙子乡人民政府、南杂木镇人民政府、苇子峪镇人民政府、平顶山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良好单位(5个):大四平镇人民政府、木奇镇人民政府、响水河乡人民政府、榆树乡人民政府、下夹河乡人民政府。
叁、考核合格单位(3个):北四平乡人民政府、旺清门镇人民政府、上夹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新宾满族自治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政府决定对优秀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同时将该乡镇第一责任人承报县级组织部门予以备案。良好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强化执法监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一叁年五月十五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013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