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人员 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李 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高艳丽 县编委办主任
谷凤威 县财政局局长
周国清 县人社局局长
刘鹏飞 县国土局局长
黄绍华 县城建局局长
孔祥禄 县农发局局长
贾 深 县林业局局长
赵 鹏 县国土局副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整合及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鹏同志兼任。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苍产蝉辫;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