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
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毁林
开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毁林开荒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苍产蝉辫;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
毁林开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效遏制毁林种参、毁林开荒行为蔓延势头,全面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林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立县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森林资源管护基本方针,强化林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主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人参、细辛等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部分林农受利益驱动,无视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非法开垦林地,已成为当前林区焦点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查清我县林地使用现状,查处一批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依法尽快恢复植被,规范林地管理秩序,震慑侵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叁、整治重点
(一)毁林种植人参、细辛中药材等非法开垦林地行为;
(二)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等非法开垦林地行为;
(三)在林地内非法采石、采矿、采砂等犯罪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处理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
组 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文新 县政府副县长
黄 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高 健 县法院院长
刘 莹 县检察院检察长
孟宪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国栋 县监察局局长
谷凤威 县财政局局长
刘鹏飞 县国土局局长
贾 深 县林业局局长
戴荣波 县绩效督查办主任
刁 威 广电中心局长
王忠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实施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贾 深 县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贾元宏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大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县青山保护局局长
马建林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树国 县林业局副局长
富艳臣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成 员:杜 永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祝建设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王 尧 县青山保护局副局长
孙万吉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
何庆斌 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股长
邓宝库 县林业局生态办主任
办公室电话:55032707
办公室邮箱:15841346677@163.com
五、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行动时间为2016年2月1 日~2016年10月10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县政府发布《对于严厉打击毁林种参、毁林开荒专项行动的公告》并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用于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动员乡镇干部和护林员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单和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通过字幕滚动播出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对非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及时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行为的目的。
(二)摸底排查阶段(3月 1日~3月31日)
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林地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旺清门镇、北四平乡、新宾镇要重点针对毁林种参进行清查;大四平镇、平顶山镇要重点针对毁林开荒进行清查;上夹河镇、木奇镇、永陵镇、榆树乡要重点针对毁林开矿进行清查。一是要清理以往打击处理过的林地是否恢复原状,二是要清理正在破坏林地或已占地清场准备破坏林地的情况。要以乡镇、国有林场为单位进行统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填写调查统计表,由护林员、林业站长、主管乡镇长逐级签字确认。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梳理和分类,并组织力量进行整治。专项行动的打击处理以森林公安机关为主;重大、复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县领导小组挂牌督办,责成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查处。对重点乡镇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森林公安机关要抽调精干警力,集中清理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严惩;行政案件要按照上限处罚;对破坏林地的车辆、设备依法予以扣押,并处高额罚款。从而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此外,对毁林种参、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除依法打击处理外,还要及时收回林地,并按照恢复标准,恢复林地原状。
(四)总结巩固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国有林场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建立林地保护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国有林场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根据本行政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做好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和部署落实情况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县森林公安局要从严、快速查处一批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多抓、快办,从重打击;县公安局要提高案件审批效率,提高刑事拘留适用率,对暴力抗法和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从严惩处,有效震慑犯罪;县检察院要多捕、快捕,及时把案件移交县法院进行审判;县法院要严判、重判,提高罚金额度,提高判实刑的比例;县纪委、监察局要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土地方面的政策解释和确权认定工作;县青山保护局要制定非法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标准,编制全县的林地恢复计划,确保被破坏山体、林地及时恢复;县广电中心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强大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为加强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绩效督查办、县监察局、县林业局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乡镇要强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林业治安第一责任人。在行动中,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县领导小组对非法占用林地宣传落实不到位、清查工作瞒报、漏报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对非法占用林地泛滥、管理失控的乡镇,县领导小组将对该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各乡镇要加强对林业站和护林员队伍管理,发挥护林员作用,明确护林员职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护林员坚决予以辞退,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县绩效督查办要将各乡镇整治林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四)加强监管,巩固成果。落实林地监管责任制,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清查整治后,所涉乡镇、林场要指派护林员对收回的林地进行监管,护林员要做好对林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继续非法破坏林地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案,依法从重打击。对措施不力,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乡镇、林场,领导小组将追查监管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切实达到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目的。
(五)加强沟通,反馈信息。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信息、典型案件和行动成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附件.诲辞肠:
1.毁林种参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2.毁林开荒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3.非法侵占林地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4.林地植被恢复监管责任登记表
5.毁林种参、毁林开荒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