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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44号    成文日期:2019-7-11 5:02:03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44号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对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文公开发布)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度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叁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防灾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0号)和《抚顺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及2019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苍产蝉辫;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主要分布在东南公路沿线乡(镇)、苇子峪地区(详见表1),涉及的乡镇有北四平乡、红庙子乡、响水河乡、新宾镇、木奇镇、永陵镇、上夹河镇、大四平镇、苇子峪镇、平顶山镇。根据2018年度新宾县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成果,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其中崩塌隐患点12处、泥石流隐患点15处、地裂缝隐患点1处,复合型隐患点7处。威胁人口800,潜在经济损失约38500万元按规模等级划分,我县共有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小型30处。按险情等级划分,有中型16处、小型19处。

1  2019新宾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统计表

地点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复合型

小计

新宾镇


2

2




4

木奇镇


2

3



1

6

北四平乡


2

2




4

永陵镇


1

3



2

6

上夹河镇


2




3

5

大四平镇





1

1

2

苇子峪镇



2




2

平顶山镇



1




1

红庙子乡


3

1




4

响水河乡



1




1

合计


12

15


1

7

35

(二)2018年地质灾害灾情

2018年新宾地区降水量为717毫米,雨量集中在(68)月份。汛期降雨量为437.4毫米,为年降雨量的61%。2018年我县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2019年夏季气候趋势预测,预计夏季(6~8月份)全县降水量为580~630毫米,比常年(498.6毫米)偏多2~3成,大于25毫米降水过程为5~6次,盛夏可能发生局地洪涝,要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二)趋势预测

初步预测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规模、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或偏多。

预计汛期(6~9月)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特别是汛期连续降雨及突发性区域强降雨期间,可能引发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其中,7月上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根据气象局预测结果,2019年春季、夏季降雨偏多,汛期降水沿着岩土体入渗,使其迅速达到饱和状态,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但应特别注意冻融期和4~5月份出现的单点暴雨情况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根据我县近几年地质灾害巡查及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结合人类工程活动及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稳定程度、危害程度等因素将新宾划分为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苇子峪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苇子峪镇的部分区域,我县南部,呈椭圆状分布。地质灾害类型均以滑坡、泥石流为主。

2、木奇镇-永陵镇-新宾镇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为我县的中北端,分布在苏子河中上游,主要位于木齐镇、永陵镇及新宾镇的部分区域,该区域内山大沟深,汇水面积大,居民聚集区多位于河谷和沟口地带,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泥石流为主。

根据近10余年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结果的统计分析,新宾地区汛期多呈现条带状强降雨,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6~9月)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特别是7月上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其中气象部门预报连续降雨、局地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尘尘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尘尘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另外,春季冰雪消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对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统一部署,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乡镇政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

气象、自然资源、交通、水务、教育、住建(执法)、应急、文化旅游、财政、发改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气象、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采取多元化手段搞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力度。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2)交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洪、河道、水库及水电工程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的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教育部门要关注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5)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叁同时”制度。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6)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尾矿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要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7)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9)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采沉区的管理、居民及公司避险搬迁等相关工作,采煤沉陷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10)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支撑。

11)各矿山公司认真制定防灾预案,并负责本矿区沉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县、乡镇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地质灾害实际编制地灾防治方案,并在已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开展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县应急局要落实好新宾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编制防治方案、修编应急预案时要做到因地制宜、内容详细、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方案、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培训工作

2019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认识。

(四)严格防灾制度,强化汛期防灾工作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保证汛期值班24小时无空岗。及时发汛期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同时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叁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编制和落实防灾预案,每处灾害隐患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落实防灾、避险、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密集场所的重要隐患点,要专人盯守巡查,并每年汛期前组织应急避险演练。

汛中,会同县气象局、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开展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后,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总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及下一步防灾工作建议。每年汛后核查工作完成后,根据当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轻重缓急和危险程度、变形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搬迁避让、灾害治理等工作方案和计划,真正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大于“治”。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和知情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自然资源及应急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速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根据灾情、险情等级不同上报相应的部、省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及应急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速报县政府和市级政府自然资源、应急主管部门。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报告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执行应急调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并视需要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求支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必须以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认真编制应急调查报告。

(五)继续做好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工作

不断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在认真核实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涉及的人员、房屋、公路等公共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原有和新增的灾害隐患要逐一登记上册,建立“两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加强监测,切实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要突出做好山区丘陵区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和库区靠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公路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要做好交通沿线及旅游景点的地质环境安全工作及地质灾害点的隐患防范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出险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强降雨区域,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实施应急预案。要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重点地区防范预警工作,汛期和异常天气要做到灾害点24小时有人监管。对强降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动员疏散人员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分级标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检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提高职能部门决策指挥与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能力、群众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

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严重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减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易地搬迁等搬迁安置政策措施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开地质灾害风险。

(九)落实防治经费,提高防灾工作保障

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应急专用车辆,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情况一览表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政策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办发〔2019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通知》起草基本思路

《实施方案》是在2019年3月底全地质灾害动态更新隐患点数据及气象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预判,确定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点防范区域,并提出各项防治措施。初稿编制完成经过单位内部讨论完善后,上报政府审定印发。  

叁、《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乡镇政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治理。

(1)气象、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精度,采取多元化手段搞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力度。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2)交通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洪、河道、水库及水电工程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的调查,对灾害易发区进行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教育部门要关注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5)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叁同时”制度。

(6)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尾矿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要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7)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9)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采沉区的管理、居民及公司避险搬迁等相关工作,采煤沉陷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10)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支撑。

(11)各矿山公司认真制定防灾预案,并负责本矿区沉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县、乡镇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培训工作

在2019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认识。

(四)严格防灾制度,强化汛期防灾工作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汛期保证汛期值班24小时无空岗。及时发布汛期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同时确保信息畅通。

(五)继续做好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工作

不断推进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

(六)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出险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强降雨区域,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

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严重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减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九)落实防治经费,提高防灾工作保障

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应急专用车辆,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解读人:赵永昌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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